2015-09-02

关于2016届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综合办公室

为加强北京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大学选留学生工作干部试行办法》和《北京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启动2016届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将对选拔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示。纪委监察室将进行全程监督。

岗位设置

学校成立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评选委员会,对各有关单位提出的岗位需求进行集体审核,确定2016年度设岗单位和岗位数量。

2015年7月2日,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提交的岗位需求申报情况和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了29个单位设立30个岗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请见《北京大学2016届选留学生工作干部岗位设置表》(附件一)。

申请资格和条件

热爱北京大学和学生,有意愿从事辅导员工作,曾参加过辅导员相关培训的优先;

思想品德过硬,身心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本科学习期间曾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及以上,获得良好评价;

学习成绩优良,GPA不低于3.0或班级排名不低于70%(截至2015年9月10日);

具有在本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和接收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教务部和研究生院的相关文件。

申请推荐程序

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选本着自愿原则,如实填写《北京大学2016届选留学生工作干部申请表》(附件二),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每名申请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选留工作岗位。

资格审核

申请人所在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认真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审核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根据报名情况,学生工作部对申请者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将其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填报的选留工作岗位志愿单位。

单位推荐

设岗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办公会议,讨论申请者的情况,按照1:4的比例选拔出符合岗位需求的最佳人选,确定为推荐人选;

岗位申请者人数少于4人的,经设岗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办公会议讨论,等额确定为推荐人选;

设岗单位在申请者的《北京大学2016届选留学生工作干部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给学生工作部。

学校审核

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评选委员会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并组织考试和选拔,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选拔过程中(从提交申请材料至最终确定工作岗位)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随时取消当事人参加选拔资格。

选拔程序

笔试

笔试拟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拔资格。

面试

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评选委员会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实行打分制。面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9月17日。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拔资格。

确定选留学生工作干部候选人

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权重计算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的总成绩,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评选委员会根据总成绩确定选留学生工作干部候选人及排名。

确定硕士研究生接收单位

获得候选人资格的人员,须根据有关院系的工作进度及时向相应院系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推荐和接收环节的选拔,申请材料中应注明“已申请参加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

学校确定选留学生工作干部候选人后,书面通知相关院系;相关院系按照《北京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的进度,确定免试推荐资格和接收单位。

确定选留学生工作干部正式录取名单

学校从获得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资格和接受资格的候选人中,根据选拔成绩排名确定30人为正式录取名单。

分配选留学生工作干部工作岗位

学校根据正式录取名单的志愿填报情况和选拔排名,按照先志愿、后排名的原则确定选留学生工作干部工作岗位。初次分配未成功的再次组织志愿填报,直到所有录取人员均分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评选委员会根据分配结果,提出选留学生工作干部工作单位的初步方案,报学校批准。

相关事项

(一)选拔的监督

除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外,任何人员均有权对选拔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62755622。经查证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并取消参加选拔的资格。

(二)有关材料报送

选留学生工作干部的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须在2015年9月11日12:00前报送至新太阳学生中心428室。即日起即可申请报送,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再受理。

各设岗单位须在2015年9月15日12:00前将填写好单位意见的《北京大学2016届选留学生工作干部申请表》反馈至新太阳学生中心428室。

(三)选留学生工作干部的考核

学生工作部将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每学年末对选留学生工作干部进行综合考评。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并视情况列入当年或下一年的本科生就业计划。

(四)特别条款

2016年9月1日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符合北京大学新任教职工条件的,取消其选留学生工作干部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思聪

联系电话:62754092

北京大学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评选委员会

2015年9月1日

 

  • 附件2:《北京大学2016届选留学生工作干部申请表》
  • 附件1:《北京大学2016届选留学生工作干部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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